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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仔释纪
带您读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23 03:00

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加大,群众举报数量大幅增加。经认真排查,我们发现,无效举报所占比例较大,关键症结在于,有些信访反映的问题,虽然属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但内容模糊、要素不全、指向不明、似是而非,甚至源于道听途说,可查性不强。如何有效举报?且听“包公仔”细细道来。

纪检监察机关接受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等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举报。

  • 散布有严重政治影响的言论、造谣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 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违规发展党员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

  • 贪污、受贿、行贿等贪污贿赂行为。

  • 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发生安全事故,乱收费、乱摊派等失职渎职行为。

  • 骗取国家拨款、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 接受礼品礼金宴请、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廉洁自律行为。

此外,上述对象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以及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行为也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举报的范围。

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以及属于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的信访事项。如与党员干部个人的矛盾纠纷、征地拆迁补偿问题、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问题,不服法院判决等涉法涉诉问题,均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举报的范围。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受举报。为提高办理效率,提倡群众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纪检机关举报。

  • 反映乡镇、街道一般干部和村、居委会党员、党组织问题的举报,主要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受理。

  • 反映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主要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

  • 反映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主要由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

  • 反映厅级及以下党员干部问题的举报,主要由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

  • 群众举报

  • 本级办理或转办

  • 调查处理

  • 回复反馈

  • 明确被举报人信息

  • 准确反映举报问题

  • 详细提供附件信息

  • 注明举报人信息

  • 全省统一举报电话

  • 走访、来信举报

  • 网络举报

四川省本级信访举报方式

单位: 四川省
收信单位:四川省纪委信访室
邮编:610072
来访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柿子巷5号
举报网址: www.scjc.gov.cn
举报电话:02812388-1

问题分类受理部门通讯地址邮编举报电话网址
土地矿产资源违纪违规

省国土资源厅

成都市青羊区百卉路4号

610072

02812336

www.scdlr.gov.cn/page/MailBox/index.aspx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问题(不含集体土地问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

610041

0288556820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纠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成都市陕西街54号

610041

02886136816

www.scrs.gov.cn/
环境保护

省环境保护厅

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

610041

02812369

www.schj.gov.cn

涉法涉诉

省公安厅

成都市武侯区七道堰街8号

610041

02812389

www.scga.gov.cn/pasc/tsjbb/

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

610031

02812309

https://223.202.67.6/sichuan

省高级人民法院

成都市蜀汉路265号

610036

0281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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