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为了规范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决定在全院实行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投诉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诉内容
1、任课教师(包括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老师)不认真备课、上课马虎、无故缺课、随意调课、上课迟到、早退者;
2、监考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任由学生作弊者;
3、教学管理部门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排课错乱,无人上课者;
4、有关部门不及时解决教室中的照明、风扇和电教设备故障者;
5、其他影响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差错及事故等问题。
二、受理单位
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投诉工作,由教学督导室负责受理,学院在各教学大楼和行政办公楼设立投诉信箱,投诉者可直接向教学督导室投诉。不便向教学督导室投诉的意见,可直接向院领导投诉。
三、投诉处理
教学督导室应根据投诉内容,及时进行检查、核实,并通报相关系部和部门,重大问题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属于教学差错和事故者,按《南充职业技术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规定》处理。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投诉电话: 2701666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Copyright © 2017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蜀ICP备14010710号
校址:南充市高坪区小龙宏发路 邮编:637131 系部电话:0817-3545221
学校信息中心维护 Powered by SiteServer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