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辅导员考核细则

一、总则

1.本细则根据《南充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和《经济管理系辅导员工作考核细则》进行修订。

2.系部考核分过程考核和效果考核两方面,涉及清洁纪律常规管理、学习成绩、技能竞赛、各类考证、活动参与、创新创业、就业管理、安全工作等方面

二、过程考核和效果考核细则

   1.辅导员日常工作

1.1计划和总结:认真分析研学生实际,制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工作计划和措施,做到学期初有计划(2分)大型活动有小结(1分×次数),期末有总结(2分)。

1.2会议及记录:认真做好会议记录(1分×次数)、和学生谈话记录(1分×次数)及与任课教师交流沟通记录(1分×次数)。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与家长联系的电话或短信记录等。(2分×件数)

1.3签字考勤及查寝:每周星期四、星期日晚签字考勤,每次记1分。查寝后将情况汇总成电子文档上交系部,统一张榜公布,每次给辅导员加3分。

2.班级建设

2.1班风学风:重视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培养与塑造,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章守规。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能班级、班风建设,认真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每月例行召开班会学生干部会议,要有记录,每次加2分。班团干部凝聚力强,执行力强,班风正、学风盛,酌情加5分、4分、3分。教育学生诚实守信,各类考试中学生作弊1人次扣除1分;每学年开学时无故不交清学费者(以家长是否给钱的确认为准)每人扣1分。流失学生1人扣0.5分,转专业、休学和参军除外。

2.2 组织发展:重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引导学生积极上进。班级同学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1份,加0.5分,培训考察取得合格证书后每人再加0.5分,成为培养对象并成为预备党员每人再加1分。

2.3奖优助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学院和系部下达的评奖、评优和助困指标,格式规范,把关严谨。依据优良、中等分别加4分、2分,较差不加分。

2.4就业登记:重视就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签约登记工作,按时完成学院要求的指标,依据优良、中等分别加4分、2分,较差不加分。

3.学习、纪律、考证及技能训练

3.1 学习成绩:引导学生勤奋学习,以学促管。依据学生上学期考试成绩的优良比率排序,以1/3划段分别加5分、4分、3分;依据上学期考试成绩的挂科学生人数比率排序,以1/3划段分别扣3分、2分、1分,无挂科的班级不扣分。

3.2 学习纪律:依据学生会纪律考勤的班级排序情况,前5名加10分,6-12名加8分,12-18名加6分,以后各班加4分,最后3名不加分。

3.3 技能竞赛:技能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加10分、9分、8分、7分;院(市)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加8分、7分、6分、5分;系部一二三等奖记5分、4分、3分。按学生班级人数来源比例加分。

3.4证书考取:鼓励和引导学生参加各类资格证书考试,水平等级证书考试,专升本考试。学生参加各类资格证书和水平等级证书考试,每个合格证书加2分。专升本1人加10分;自考专升本每合格1科加2分。

3.5 创新创业:获得学院及市级表彰的创新创业先进典型每人加10分,系部先进典型加5分。

4. 清洁卫生

4.1 教室清洁维护:人为造成教室脏乱差,带食物进教室不听劝阻,造成恶劣影响者,每生扣2分。

4.2 文明寝室:引导和要求所有寝室参与文明寝室创建,按文明寝室的数量给辅导员记分。系部每个文明寝室加3分,院级文明寝室加5分。

   5. 课外活动

5.1 活动督导: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院和系部安排的第二课堂活动。每个大型活动,如篮球比赛、排球比赛、田径运动会、诗歌朗诵比赛、歌咏比赛等,每个参训学生加0.5分,入选参赛的学生,每人再加0.5分。小型活动成功选为院级参赛节目,每个加5分,选为系部节目加3分。辅导员要参与过程指导,过程管理,以考勤次数加分。(每次1分)

5.2活动效果:以节目获奖等级加分。院(市)级一二三等奖记10分、8分、6分;系部一二三等奖记5分、4分、3分。

6. 安全工作

6.1 学生处分:学期无安全事故,加10分。有安全或安全隐患事故及其他违纪情况,以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和辅导员处理结果酌情加减分,以学生受处分的等级为依据。措施得当,处理及时,没造成不良影响,堪称典范的加2分;被系部通报不扣分,警告和严重警告1人扣1分,记过处分1人或第二次受到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扣2分,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或因重大安全事故自动退学1人扣3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由学院依规依法处理。

6.2 学生保险:教育学生要有保险意识,按学生投保比率的80%以上、40%-79%及39%以下,分别加4分、3分、2分,无人投保不加分。

三、加减分依据

1.重要程度:越重要的条款分值偏高,如纪律、技能训练、考证等。

2.难易程度:越难以达到的条款分值偏高,如专升本、创新创业、省级及以上竞赛等。

3.可操作性:越不好量化的条款分值偏低,如班风、奖优助困、就业信息登记审核等。

四、细则使用

1.本细则修订方案适用于对辅导员班级管理的量化打分和评比(即2-6款),作为系部对辅导员工作奖惩的依据。

奖励标准:

(春季-2300元班级得分第1名500元,第2名400元,第3名350元,第4名300元,第5名250元,第6名200元,第7名150元,第8名100元,第9名50元

(秋季-3500元班级得分第1名500元,第2-3名400元,第4-5名350元,第6-7名300元,第8-9名250元,第10名200元,第11名150元,第12名100元,第13名50元

惩罚标准:

(春季-230元倒数第1名100元,倒数第2名80元,倒数第3名50元。

(秋季-360元倒数第1名100元,倒数第2-380元,倒数第4-550元。

2.学院对辅导员的学期考核结果中的第二块“系部考核”,以辅导员所带各班的平均成绩加上第1款中辅导员的日常管理成绩,按总分50分值进行折合后报学生处,不另行考核。最高分折合成50×95%=47.5分,最低分折合成50×75%=37.5分,中间分数按比例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