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班集体工作考核办法


经济管理系班集体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培养我系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促进良好班风的形成,确保班集体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内容和计算方法
1.本考核办法采用100分制,分纪律、文体活动、班集体日常工作及学风建设等四类项目考核,每类项目有加分时最高得分不能超过该类项目所规定的分数,最低得分为0分。
2.以学期为计算期得到各班集体的综合得分,将学年度包括的两个学期得分的平均数作为该学年度的综合得分,并作为班集体学期、学年评优及班主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细则
(一)纪律(30分)
1.按下列项目进行加减计算,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加分项目:受到学院及以上单位表彰的好人好事者(诸如拾金不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情形)每件加4分;受到上级机关、媒体及学院、系部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不含文体活动及技能比赛),先进个人按每人次加2分,集体每项加5分;受到学院表彰的文明寝室或优秀室长各加3分,系部表彰的各加2分。
(2)扣分项目:受到学院记过及以上处分,每人次扣4分;受到警告以上记过以下处分,每人次扣3分;受到学院及系部通报批评每人次扣2分。受到社会治安处罚的每人次扣5分;出现重大刑事案件违法犯罪者,每人次扣10分;有违法犯罪或重大违纪事件给系部、班级造成消极影响的班级,取消该班当次先进集体评选资格。
2.每学期期末在系部班级纪律总评位列前一名的班级获得奖励分20分,依次递减0.5分奖励,最高得20分。
(二)文体活动及技能比赛(25分)
1.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及技能比赛。无故不参加院系活动的班集体,缺一次扣1分,并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期末对于优秀团支部、优秀班集体的评比;院系要求组织学生到场的文体活动及技能比赛,若缺一人次扣0.5分。本项基本分5分,采用倒扣分办法计算。
2.参加学院及系部各项文体活动及技能比赛的加分规定
(1)班级参加学院文体活动及技能比赛的加分表:

 
 
 
人数奖励等级
 
 

个人项目
集体项目(该班集体参加人数)
1人
2~6人
一等奖(第一名)
4分
3分
6分
二等奖(第二名)
3分
2.5分
4.5分
三等奖(第三名)
2.5分
2分
3.5分
优秀奖(第四、五、六名)
2分
1.5分
3分
备注:代表系部参加学院7人及以上的文体活动及技能比赛,班集体按参赛人数0.5分/人加分。
(2)班级参加系部文体活动及技能比赛的加分表:

 
 
 
人数奖励等级
 
 

个人项目
集体项目(该班集体参加人数)
2~6人
7~12人
≥13人
一等奖(第一名)
3分
4分
7分
10分
二等奖(第二名)
2分
3分
5分
8分
三等奖(第三名)
1.5分
2.5分
4分
6分
优秀奖(第四、五、六名)
1分
2分
3分
4分
(3)参加文艺晚会:该班级的节目被系部选上的加2分,被院上选上的加3分。
(4)参加院级以上文体活动及技能比赛的加分,按参加学院文体活动及技能比赛所获名次(或等级)并参考项目类别、参赛人数对应双倍加分。
(5)参加各级比赛获奖的同一项目,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的原则加分。                                                  
(三)班集体日常工作(30分)
1.清洁卫生(15分)
每学期期末在系部班级清洁卫生总评位列前一名的班级获得奖励分15分,依次递减0.5分奖励,最高得15分。
2.班团活动(10分)
(1)班内文体活动有计划、有影响,过程组织好,事后有总结,可向系部申报,经审查后每项加1分 ,最高得3分。
(2)学期末在系部团组织生活排名位列前一名的班级获得奖励分7分,依次递减0.2分奖励,最高得7分。
 3.班级信息资料(5分)
(1)能及时准确传达上级各项文件会议精神。经系部检查未传达每次扣1分,本项基本分3分,采用倒扣分办法计算。
(2)院系所需各项资料能及时、准确、完整上报。经系部检查未及时上交每次扣1分,未准确或未完整上交每次扣1分,本项基本分2分,采用倒扣分办法计算。
(四)学风建设(16分)
1.学风建设(3分)
期末考试,班级补考率(有补考学生人数÷该班学生人数×100%)不超过20%的,得3分。
2.考风建设(3分)
在学院、系部组织的考试中无违纪行为的班级,得3分。
3.自学考试(5分)
参加系部组织的自考及专升本学习,该学期考试课及格者每生每门加0.3分,校考课不加分,该项目以总分5分为限。
4.职业资格考试(4分)
参加系部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该学期按考试合格者每生加0.3分,该项目以总分4分为限。
备注:
1.排名前六名的班级为该学期先进班集体。
2.在学院评奖、评助、评优等方面对先进班集体予以适度倾斜。
3.本办法从2012年3月1日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经济管理系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