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拟申报职称资格: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以任现职以来相关成果及情况为依据) |
满分 |
实际得分 |
备注 | |
基本情况(35分) |
荣誉称号 |
国家级5分;省部级3.5分;厅、局级(含院级)3分。 |
5 |
|
|
年度考核 |
任期内全部合格及以上,且有不少于2次优秀者计5分;任期内全部合格及以上,并有1次优秀者计4分;任期内全部合格者计2分。 |
5 |
|
| |
任职年限 |
任现职年限达到正常晋升职称年限(刚满)的计3分,每超过一年加0.5分。 |
5 |
|
| |
学历学位 |
博士或博士学位4分,硕士或硕士学位2分。 |
4 |
|
| |
辅导员及行管工作 |
任职期间担任辅导员按每期0.5分计算,行政兼职工作3分,教研组长2分,
专业带头人1分。 |
3 |
|
不包括专职辅导员 | |
双师 |
国家人事职称中级4分,高级5分;行业中级3.5分,高级4.5分。 |
5 |
|
资格证书种类以系部规定为准 | |
参加学习、教研活动 |
全勤(含因公请假)5分;无无故缺席,但请有病、事假不超过3次者计4分;无无故缺席,但请有病、事假超过3次不超过6次者计3分。 |
5 |
|
以近3年系部考勤记录为准 | |
参加系部、学院活动 |
积极代表系部参加学院及相关部门组织的文体、工会等活动,每次计0.5分。 |
3 |
|
系部认定(以近3年为准) | |
教学评价(25分) |
教学
工作量 |
①学期平均课时数(含理论与实训课)达120学时,得12分。每少10课时扣1分(实际课时如不是10的整数倍时,得分应进行折算7+(X-70)×0.1);若少于60课时者,本项不计分。②讲授多门课者,从第二门算起,每一门加0.3分(若为培养方案新开课程,系部认定后可另加0.5分)。 |
15 |
|
课时计算以任现职以来教务处规定为准 |
教学质量 |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计10分,良好计8分,中等计7分,合格计6分,不合格取消本次申报职称资格。(以教务公布的教学质量考核分为依据,取任现职以来每学期得分的平均分作为最后得分,并折算为相应等级)。 |
10 |
|
以近2年系部、学院考核为准 | |
教研情况(20分) |
教材建设 |
公开出版教材,第一主编加5分,第二主编加4分,副主编加3分,参编加2分(主审与副主编等同);未公开出版的教材折半计算;教材被评为省部级优秀教材者加倍计算。 |
15 |
|
|
教学科研成果奖 |
①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4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获得市级、院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按以上标准折半计算。②精品课程建设:国家级20分、省级14分,院级10分;③教师竞教及教学技能比赛:院级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计3、2、1.5分;系级比赛折半计算;省级及以上比赛加倍计分。④指导学生参加学院及市级的技能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加3、2、1.5分,省级及以上的加倍计分。 |
①②项主持人系数0.7、参与者系数为0.4,③④项若为集体项目的,每位均按对应获奖等级加分。 | |||
参加专业建设情况 |
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主持或策划组织专业技能竞赛(每次、每届1分)(由教研室组长提出,教学副主任审查确定)。 |
5 |
|
| |
科研情况(20分) |
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 |
①院刊上发表论文,每篇加1分;在一般公开刊物发表,每篇加3分;在核心刊物发表(08北大核心),每篇加5分。②专著经系部认定后可加8分。③在学会论文评比中,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同一篇论文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
20 |
|
第一作者系数0.7、第二作者为0.5。 |
科研课题申报及结题 |
①科研课题申报:院级一般课题4分,重点课题6分,省级及以上加倍计算。②申报科研课题已结题的:院级一般课题4分,重点课题6分,省级及以上加倍计算(一般不超过5人)。 |
主持人系数0.7、参与者系数为0.4 | |||
累计得分 |
|
100 |
|
|
(从2012年1月1日执行)
经济管理系
201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