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12-26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南职院[2018]187号

为切实做好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应用与管理工作,加强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和共享,推进信息化环境下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建设思路

按照“整体规划、遴选准入、分批建设、同步应用”的建设思路,根据学院“1210”发展战略、“十三五”发展规划、优质高职院校和一流专业建设目标,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教学应用成效显著的在线开放课程,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技术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

本办法中的在线开放课程是以全院师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的网络共享课程,主要包括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和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两种形式。

二、建设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

课程内容满足高职教育教学需求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学设计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学习特征,课程资源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表现形式凸显信息化教学特色。

(二)系统性原则

根据课程特点,综合考虑教师、学生和相关行业、岗位从业人员等各个层面的需求,进行课程整体设计与优化,构建完整、系统化的对接岗位能力的课程教学资源。

(三)前瞻性原则

在保证课程改革成果先进性、实用性的基础上,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将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管理、教学手段、教学组织等方面最新的研究成果应用到课程开发与应用中。

(四)边建边用原则

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需要及实现可能性,根据课程需求、课程内容分步建设,边建边用,重在应用与推广。

(五)共建共享原则

以项目团队为核心,以技术平台为支撑,设置必要的交互接口,汇聚专业及行业企业的力量共同参与建设,共享优质资源。

三、建设内容

在线开放课程一般包括课程概要、教学设计、知识与能力要素、教学录像(时长范围:5-15分钟)、教学课件、习题答疑、参考资料、考核评价等内容。课程团队也可根据课程特色与教学需求,增加相应的子栏目。应保证各类教学资源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

四、建设要求

(一)团队要求

在线开放课程由课程团队进行开发建设。课程团队成员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并能胜任线上课程的开发建设、内容更新以及在线辅导答疑等工作。课程负责人一般为学院正式聘用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并且长期从事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鼓励教学名师主讲课程。课程团队应负责课程相关教师的培训、教学研讨及课程推广工作。

(二)技术要求

遵循省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具体参见附件。教学资源的文件类型、格式和大小符合要求,并具有技术可行性和扩展性。

(三)更新要求

建设团队应该每年根据教学内容对在线开放课程进行更新,需连续更新五年,以适应技术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

五、管理与职责

(一)部门职责

1.教务处。负责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计划;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任务和学院专业发展要求,制定我院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负责组织和实施项目的申报、遴选、服务支持、监管、应用以及课程的使用授权许可;遴选技术服务商及教学内容的统一购买等工作。

2.网络与信息化管理中心。负责校内课程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在线开放课程应用平台与学院智能校园平台的对接、技术支持等工作。如果发现上传的教学资源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有权立即关闭该课程资源而无需事先通知资源提供者。

3.财务处。负责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经费的统筹、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助教务处编制建设经费预算并负责监督建设经费按照立项书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预算范围内合理使用。

4.国资设备处。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负责完成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所需的各项设备及服务的采购工作。

5.教学单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课程建设规划,制定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和应用升级更新计划,选择优秀教师团队承担建设任务,指导和督查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应用推广及升级更新等工作。

(二)个人职责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要求,负责课程的全面建设,制定详细的课程建设与应用计划,做好团队成员间的分工协作。严格遵守法律和学术规范,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法的创新,科学设计教学环节,合理分配教学时数,高质量完成课程建设并推广应用,充分考虑学习者移动学习和混合式学习的需求,并负责经费的使用等。

2.项目团队教师。根据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准备相关材料,并在平台系统中实现相关教学资源的建设;接受在线开放课程的培训与指导,更新、维护自己负责的建设内容。

3.教学管理人员。各级各类教学资源管理人员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随意向外复制、拷贝、传播数字化教学资源,保护教学资源提供者的知识产权。

六、立项建设与应用

(一)申报与评审

在线开放课程,主要通过自建和引进两种方式进行建设。建设范围一般为纳入我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适合通过网络传播和开展混合式学习的课程。

1.学院自建的在线开放课程的立项采取自主申报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根据建设计划和申报要求向学院择优推荐课程,并且按学院要求填写申报书,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

2.凡申报省级在线开放课程的项目,原则上须为院级立项建设的项目,并从院级项目中择优推选申报。

3.引进的在线开放课程,开课学校应为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或者是经教育部、省教育厅认定的高等职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通识课程的引进由教务处申请,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的引进方案由教学团队及其所在系部提出,经专家评审后提交立项申请。课程引进方案应明确拟引进课程的来源、引进理由、课程教学方案以及经费来源等。学院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引进程序。相关费用由学院统筹安排。

(二)建设

1.凡立项的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需按学院的要求完成任务书的撰写,经学院评审后进行建设。从课程立项到上线应用,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2.学院将定期对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及应用情况进行监控与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或公布。

3.课程学时按照32、48、64设计,原则上不超过80学时。

(三)验收与应用

1.课程上线与验收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完成后,课程组应将所有课程资源上传至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的通过课程确定为“院级在线开放课程”;验收未通过的课程,允许延长6个月的建设期;延期后验收仍未通过的课程,取消“院级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终止对项目建设经费的投入,同时取消项目负责人2年内申报教育教学相关项目的资格。对于已执行的经费予以追缴,并追究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2.课程运行

主讲教师通过课程平台监控学生在线学习状况,指导学生的学习,及时督促学生完成学习任务,及时发布课程信息,适时更新教学资源,在线解决学生提出的疑问,并完成最终通过该课程学生的成绩确认与证书签署工作。学院鼓励和支持教师在校内课堂教学环节利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开展“翻转课堂”和“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实践。学院安排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人员,在开课期间检查课程运行进展情况。

3.学院将选择在校内教学实践中效果突出、学生反响良好的自建课程,推荐至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学习者开放,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的评选。

4.自建在线开放课程的著作权归学院所有。

七、保障与支持

(一)经费支持

1.课程建设经费分院级、省级、国家级三个标准,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具体见表1:

表1  经费标准

课程级别

32学时(万元)

48学时(万元)

64学时(万元)

超学时计费标准

院  级

4

4.8

5.6

500元/学时

省  级

8

9.6

11.2

1000元/学时

国家级

15

17.4

19.8

1500元/学时

2.建设经费的拨付方式

课程立项获批后,拨付资助经费的30%作为建设启动经费,全部资源上线并验收通过的课程再拨付资助经费的70%。对于获批提升建设级别的课程在资金拨付时要扣除原级别建设费用。

(二)经费使用

课程建设与应用专项经费可用于立项后的各类调研费、研讨费、咨询费、评审费、制作费、教学文件与教学资源等软件产品开发过程的各项支出,以及绩效支出(不超过项目经费的20%)。

(三)经费管理

1.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经费由学院财务处统一管理,课程负责人为经费使用人,经费报销根据学院财务报销制度执行。各教学单位、教务处、财务处负责根据建设计划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2.使用建设经费购置的各种教学仪器设备、教具、图书、音像资料、教学软件等,均属学院资产,其购置和管理应按学院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如需要公司和企业参与建设,按学院的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3.学院自建的在线开放课程在国内外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上线,或者通过其它使用授权许可所获得的收益,80%款项用于支付课程团队的课程服务及运行的相关费用,20%款项纳入学院收入统一管理。

4.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用作其它开支。对于违反学院财经纪律和本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奖励

按照相关办法执行。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优质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南职院〔2013〕136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