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充市人才公寓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南组通〔2015〕9号)文件精神,申请对象(包括夫妻双方)在南充市城区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及公租房,且其父母(包括夫妻双方父母)无多余住房供其居住的可申请南充市人才公寓周转房。现将学院2020年申请南充市人才公寓周转房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刘 强 罗 伟 蒋江照
公示期为7天,从2020年7月13日起。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用真实姓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院纪委或人事处反映。
学院纪委电话:2706866
学院人事处电话:17746716840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