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李惠娜同志续租南充市人才公寓的公示
兹有我院教师李惠娜,女,2016年12月通过南充市“嘉陵江英才工程”引进。该同志现租住在南充市人才公寓(安居苑)2栋1单元402室。因本人购买的商品房装修尚未完成,特向南充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续租该住房10个月(2020年1月-10月)。根据《南充市人才公寓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南组通〔2015〕9号)文件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从2020年4月2日-4月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用真实姓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院纪委、人事处反映。
学院纪委电话:2706866
人事处电话:17746716840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