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规章制度

体育教研部工作职责

  体育教研部工作职责

  体育教研部是学院体育教学、训练的职能部门,在院党委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学院的体育教学、训练和各项体育活动。其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党的教育和体育方针、政策。

  2、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下达的各项任务,向学院提出有关体育工作的建议和计划。

  3、根据学院下达的教学计划和上级教育部门制定的教学指导纲要,制定本院体育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开展教学评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制定科研计划。申报科研课题,组织教师参加教育科研,撰写科研学术论文,不断提高我院体育科研水平。

  5、做好学科建设工作,有计划地对本部在职教职工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本部教职工业务水平和能力。

  6、抓好运动队的组建、训练和参赛工作,不断提高我院体育竞技运动水平,在各级比赛中争取好的成绩,为学院争光。

  7、积极组织开展院内的体育竞赛和课外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活跃学院气氛,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为学院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

  8、提出体育训练计划,搞好学院的训练工作。

  9、做好学院田径场、体育器材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提出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计划。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

  10、负责体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经费计划,根据学院财务制度,管理、使用好体育经费。

  11、制定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搞好部门精神文明建设。

  12、做好教师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学院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做好教师技术职务晋升的推荐工作和各级教师的聘任工作。

  13、做好本部教职工考核工作,根据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每年对教职工的工作做出客观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