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各部门:
为鼓励和支持学院教职员工积极从事科研工作,进一步提升学院科研水平,根据《南充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与资助办法(试行)》,学院决定对在2017.01.01--2017.12.31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给予资助和奖励。请各系(院)及部门于2017年12月15号前完成该单位科研成果的统计经核实后将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并将成果原件交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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