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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1-23 02:21

   

 关于办理2017年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证的通知

各系、各自考生: 

接省教育考试院及各联办高校通知,2017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办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1、各系务必通知每一位预毕业学生核对个人信息:主要是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等与学生提供的身份证是否一致,考生毕业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是否一致(核对网址:http://kj.sceea.cn/)。如个人信息有误,本次将不得申请毕业。需在更改考籍后再申请毕业。

    2、2017年12月1日前(川师大11月27日前)上交办理毕业证的相关材料:

      所有申请毕业学生均需提交

      ①毕业申请表。(请用本次新表)申请毕业内容请填写“专业(专业代码)如:汉语言文学(Y050105)”,所有内容必须手填,不能代填。(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正面复印件剪好贴在“毕业申请表”相关位置)。

       注: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请在下次统考课程考试报名时上网补办准考证,办理后留待下次毕业。

       ②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右上角写上自考准考证号,自考专业名称,左下角各系核实后写上“已核实原件无误”并签字。)

③本科学籍表。(由各系打印,川农、川师大毕业生由教务处打印)

     材料装订顺序:①②③。

3、要求

   ①.所有考生的材料需一式两份。相关材料一定要清晰,复印件和原件大小一致,传真件无效,不得代签名,建议使用彩色复印。

   ②.如考生提供学历不具备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资格者,一律不能办理本科毕业证。凡提供假证,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成绩,且2年内不得申请本科毕业证。

注:本次办证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格,请各系及各自考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如因材料不齐、不清晰或未按时提交材料而造成无法办理毕业证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教务处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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