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保证本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学院新校区各班教学工作于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南校区各班教学工作于2017年6月23日前全部完成,请任课教师严格按照1学分16学时安排授课时,课时不足自行安排时间补课并报教务处,超出部分不计工作量。
2.新校区期末考试安排在2017年7月3至5日(第十九周星期一至星期三)进行;南校区期末考试安排在2017年6月26至27日(第十八周星期一至星期二)进行。
3.全院公共选修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全天(第十八周星期六),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6月19日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告,请各系务必通知每一个学生上网查看,按时参考。
4.所有考查课(含高职高专专业选修课)和非笔试课程考试由各系自行安排,随堂考试由任课教师安排在课程最后一次课内完成,各系安排的考查课统一考试在行课最后一周内完成,不得提前。
二、考核方式
1. 2015、2016级公共选修课、全院考试课程、统一考查课程(高职高专的大学英语、概论;南校区中职、五年制大专的语文、数学、英语、职业生涯规划、哲学与人生)由教务处安排,其余课程由各系组织或任课教师自行安排,由各系统一组织考查课考试安排需报教务处备案(格式见样表一)。
2.考核方式为操作(考查)+理论(考试)的课程,其中操作部分由任课教师随堂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部分的试题卷面分满分为100分。
3.本期课程的考核方式已核对完毕,请各系按教务处下发的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考试(查)课程一览表安排考试(查)。
三、命题安排及要求
1.公共课程命题安排
考试年级 | 考试课程 | 命题系 | 备注 |
2016级高职高专 | 概论 | 经济管理系 | |
2016级高职高专 | 大学英语 | 外语系 | |
2016级中职、五普 | 英语 | 外语系 | |
2016级中职、五普 | 语文 | 人文艺术系 | |
2016级中职、五普 | 数学 | 人文艺术系 | |
2016级中职、五普 | 职业生涯规划 | 经济管理系 | |
2015级五普 | 哲学与人生 | 经济管理系 | |
2015级五普 | 英语 | 外语系 |
2.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系同一门课程指定一名主讲教师命题。
3.其余考试课程和各系统一考查课程的试题由各教研室统一安排教师命题,原则上同专业教学要求相同的课程指定一名教师命题,随堂考查课程的试题由任课教师自行命题。
4.教师根据课程的考试大纲要求命题,控制试题难易程度。每门课程命平行的A、B两套试卷(教务处任意抽取各50%作为正考),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卷格式请使用教务管理系统公布的最新格式。
5.试题纸质文档需由教师所在系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的副主任审核通过并签字确认(不能自审)。期末考试前教务处及各系一律不收试卷电子文档。命题教师不能在考试前将试卷电子文档发送至其他人的邮箱或者电子存储产品内,一旦发现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命题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打印稿、试卷审批表按任课教师所在系交各系试卷收发人员(教学秘书)并填好试卷交接登记表。所有由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试卷由各系统一收齐后于2017年6月6日前交教务处(新校区班级试卷交仵红老师处,南校区班级试卷交陈明洪老师处)。
6.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各系将所收试题的电子文档打包(命名方式:XX系2016-2017学年第二期期末考试试题汇总)后发送到教务处的试题库专用邮箱(jwc3541373@163.com),同时将本系教师命题情况(除考核方式为考试以外的所有课程命题,包括必修、专业选修和公共选修课以及考试课程的非笔试科目)按样表二格式汇总后发至教务处邮箱(jwc2705626@163.com)。试题电子文档A、B试题请存放在同一文件夹内交至教师所在系部,文件夹命名格式:命题人姓名-试题名称(必修/限选/任选)-适用年级或班级(如张XX-AutoCAD(必修)-16机电系各专业,张XX-普通话(公共选修)-16级,张XX-美术(专业选修)-16初教)。
7.请各系严格做好所收试卷的保密保管工作。
四、成绩和试卷处理
1.高职高专考试课程(思想政治类课程除外)成绩评定包含:30%平时成绩(成绩册平时记录)+70%期末成绩;考查课程成绩评定包含:50%平时成绩(成绩册平时记录)+50%期末成绩。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类课程成绩评定按20%平时成绩+30%实践课成绩+50%期末考试成绩进行。
2.中职、五普前两年考试、考查课程成绩评定按50%平时成绩(成绩册平时记录)+50%期末成绩进行。平时成绩根据学生出勤情况、课堂提问、作业、学习态度、阶段测验、实验操作和实验报告等指标进行评定。
3.网上成绩录入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12日。进入班级成绩单方法:登录教务处网站,点击办公自动化→个人办公→成绩单。
4.请任课教师2017年7月13日前将学生成绩册交教务处,南校区各班学生成绩册交南校区教务处办公室。
5.任课教师将试卷、试卷分析表和参考答案一并交班级所在系,由各系做好试卷登记。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一七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
20XX-20XX学年第X期XX系考查课监考安排表(样表一)
考试科目 | 考试班级 | 考室 | 监考教师 | 考试时间 | 备注 |
XXXX | 15XX | A101 | 6月20日 18:30-20:00 | ||
15XX | A102 |
命题教师 | 考查班级 | 课程名称 | 份数 | 备注 | 注:试题统计情况由班级所在系统一上报 |
请将使用同一试题的不同专业班级都列出(如15电子、15机电) | 请使用人才培养计划规范的名称 | 注:一般试卷为A、B卷,份数计为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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