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组织学生参加课程重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0 11:19

   

各系:

根据《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条例(试行)》之规定,普通大专学生所修课程经过考试和补考仍不合格的应当参加课程重修。为了顺利实施学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本期学生重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范围

根据《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条例(试行)》的规定,学生经补考成绩仍不合格的课程应参加重修。公选课程不及格可以参加重修,也可以重选其他课程。

二、重修工作流程

    1.教务处将应参加重(补)修的学生名单发到各系邮箱。

2.各系按重修名单通知到学生本人,由学生决定是否在本期参加重修。

3.各系及时通知2012级、2013级因成绩不合格未正常毕业的学生(含结业学生)在2017年4月17日前回校到教务处220办公室报名参加课程重修。

4.学生以班为单位到财务处交清重修费,重修费缴费标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5.各系根据学生缴费情况凭缴费发票安排学生重修,原则上安排学生跟下一年级相同专业随班重修相同课程,各系在安排时必须注意上课时间不冲突,要求学生跟班上课;全院公共课若重修人数达到30人以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组织重修班,利用周末上课;学生也可自愿申请选择自学;实践教学环节重修学生不允许通过自学获得学分,必须随下一年级学生跟班参加实践。

6.各系将学生重修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7.教务处将学生重修安排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学生到班听课。

8.教务处期末安排重修考试,实践教学环节的重修考核由各系组织,成绩报教务处。

三、时间安排

1.所有学生必须在2017年4月12日前决定是否参加课程重修并到财务处交清重修费。

2.各系在2017年4月17日前将学生重修安排纸质文档交教务处备案,电子文档发到教务处邮箱( jwc2705626@163.com )备案。

3.教务处通知到课任课教师,学生2017年4月18日开始到安排班跟班上课。

4.实践教学环节的重修时间由各系根据下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实习时间通知学生本人。

5.重(补)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6. 请各系将重修名单按班打印,按计财处缴费收据做好重修学生名单登记。缴费截止后,以班为单位,将各班登记的重修缴费名单和缴费发票复印件一式三份,由系部统一收齐后,一份各系教学秘书留档,一份报送计财处对账,一份报送教务处核查。

请各系和辅导员严格按此通知要求进行组织,认真安排落实,过时不再受理。

教  务  处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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