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孟佳缘等7名学生退学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8-12-10 05:04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同意孟佳缘等7名学生退学的决定

各系、部门:

孟佳缘,女,学号1802102506,外语系2018级英教5班;唐晓梅,女,学号11610020252,教师教育系2016级学前班(五);张琼,女,学号20181667,教师教育系2018级语文教育专业;王本婷,女,学号D20181250,机电工程系2018级汽修2班;王宇,男;学号D20180122,电子信息工程系2018级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赵洪彬,男,学号D20180294,农业科学技术系2018级现代农业技术专业;郭鑫龙,男,学号D20180753,土木与建筑工程系2018级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以上7名学生,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退学申请,根据《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经2018年12月4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上述7名学生退学。

该处理决定由学生所在系送达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如本人或其监护人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在接到本决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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