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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诈骗

中国首富牟其中栽了

                            ——牟氏家史及牟案侦破纪实

牟其中,男,1941年6月19日出生,汉族,重庆人,天津开发区南德集团法定代表人。

1974年,身为工人的牟其中因与他人合著《中国向何处去》一书被判死刑,入狱4年,1979年平反后辞职经商。

1989年,牟用国内大量轻工产品,从前苏联换回4架图—154民航机。这笔数额巨大、颇具创新精神的跨国生意,使他一夜之间成为名人。

1993年,南德集团制作的宣传手册正式公布其资产和债务:总资产8.6亿元,净资产4.8亿元,固定资产2.9亿元。1995年2月,《福布斯》杂志将牟其中列入1994年全球富豪龙虎榜,位居大陆富豪第4位。同年的《财富》杂志把牟其中称为中国第一民间企业家和“大陆超级富豪之首”。

1997年9月,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牟其中信誓旦旦地说:南德总资产20亿元,负债4000万美元。

1997年11月,有关部门发出紧急通报认定:南德集团“经营不善,已出现高风险,高负债”之迹象,并指出:截至1996年11月,仅部分金融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涉及南德欠债逾期不还案和其他经济纠纷案,总额高达2.4亿元。1999年1月7日,因涉嫌信用证诈骗罪,牟其中被武汉警方刑事拘留;2月5日,因涉嫌信用证诈骗罪,牟其中被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999年11月1日上午8时30分,天津南德经济集团及牟其中等人涉嫌信用证诈骗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法庭公开审理。这使当年以“农民倒飞机”而闻名的牟其中又一次成为新闻焦点,与昔日不同的是,这一次等待牟其中的将是人民的公判。

从1996年5月起,全国各地不断有人举报南德集团经济问题。1998年2月,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着手侦查南德集团与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之间可能存在的经济犯罪行为。办案人员对南德公司的资产构成展开了广泛的调查,南德公司在东北有一个项目,位于中国和俄罗斯的边境,评估报告称该项目价值10个亿。办案人员调查后得知,牟其中在满洲里以招商为由,办了个空头土地使用证(不实际拥有),只购买了10平方公里的土地,投入才100多万元。按会计法规定,这是不能作为资金入账的。然而牟其中却说,要把此地办成东北的香港,也就是这个无形的香港,被升值到10亿元人民币,以至他鼓吹自己共有资产20个亿。

接着办案人员发现南德公司与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的经济往来的信用证上,随附的单据有不相符的问题。按正常情况,相关单据之间标点符号都不能错,但署有牟其中大名的单据上有些数据不相符。于是,办案人员分赴有关边防部门,查证货物进出口事项,发现南德公司根本就没有进出口货物。南德公司有严重经济问题,办案人员决心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查实南德公司的犯罪证据。办案组研究决定,先打掉牟其中的羽翼,掌握证据后,再对牟其中采取措施。

3月2日,香港东泽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向军在深圳罗湖海关被扣,侦查处派人将王向军带回武汉审查。同一天,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旭东被带到侦查处,办案人员连夜对“两王”进行了突审。“两王”交代,南德公司根本没有进出口货物。这一事实说明南德集团在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根据“两王”交代,南德公司信用证经办人是南德集团金融部负责人姚红。办案人员火速赶到北京,在南德公司附近招待所住了7天,先抓到了姚红的司机。司机交代说,姚红去了南方,是他送姚红上的火车。办案人员认为姚红不会去南方,果然在北京抓获了准备逃往东北的姚红,获取了牟其中签发的合同、指示、凭证整整两大袋。这些材料对证实南德集团及牟其中的诈骗行为极为关键。办案人员以姚红为主线,调查牟其中如何指示、操纵这起信用证诈骗案的犯罪事实。

4月11日,专案组派人前往北京,找到南德集团卫星业务负责人王德国、原财务处长黄公忠等人,并兵分两路,一路前往哈尔滨调查取证,另一路前往天津调查南德集团工商执照并获取了牟其中的签名,初步查清他们利用信用证诈骗的策划过程、南德集团卫星业务有关资料及涉案流向、使用情况等重要证据。

4月13日,专案组派人前往无锡生产资料公司询问了解南德集团还款情况;同时前往贵阳,提审某银行主任李建平;并在重庆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将一直躲在重庆市的涉案人员牟波抓获归案并押解回武汉。

为进一步查清南德集团实施信用证诈骗的具体金额及赃款流向,专案组对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与南德集团以及X.G.I公司的往来账目进行了全面整理,查清了南德集团骗取信用证的单数、金额以及造成的损失。

此外,对实施信用证诈骗过程中牟其中的签名及使用的签名章进行了技术鉴定。

1999年初,办案组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决定对牟其中采取强制措施。1月6日,办案人员赶赴北京,确定了缉捕方案。7日凌晨5时,民警就来到守候地点。这时的南德集团已是强弩之末,公司职工已一年多没发工资了,但为了掩人耳目,公司依然每天派人接送职工。按正常情况,职工班车一般是7时20分经过此地,牟其中的黑色奥迪车7时40分将在守候地点出现。这天,班车准时经过了守候点,而牟其中一直到8点钟都没有出现。侦查人员犯起了嘀咕,以为事情有变故。到8时15分,一辆黑色奥迪急驰而来。

牟其中有一个保镖,是从特种部队退役的,他经常把右手放在上衣里,就像随时准备拔枪射击的样子。当奥迪车经过守候点时,民警果断上前拦车,将牟其中和夏宗炜抓获。民警在牟其中的密码箱里搜到两封信和500元钱,通过这两封将要寄往香港的信,得知牟其中早有准备。信中说,他现在随时都有可能被逮捕,请香港的朋友照顾自己的儿子。

人们意想不到的是,他那可怜的500元钱还是前几天找人借的。被抓的牟其中在如山的铁证面前低下了昔日狂妄自大的脑袋。同时,搜查取证小组立即进入南德集团总部,将另一犯罪嫌疑人曹明田抓获。

现查明:1995年8月至1996年8月,南德集团以假进口的手段通过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轻工)骗取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开信用证33份,开证金额8000余万美元,实际承兑31份,承兑金额7500余万美元。截至1997年4月止,南德集团共返还湖北轻工3900余万美元用于循环开证,造成湖北轻工3500余万美元的损失。

为查清南德集团诈骗信用证赃款的流向,3月19日赴香港工作组抵达香港,在香港警方的协助下,获取了香港东泽公司、力冠公司、力辉公司基本情况,以及香港渣打银行等银行信用贴现情况,并设法从东泽公司获取南德与香港东泽公司签订的有关文件及转款凭证等重要证据。同时查清东泽公司为协助南德集团骗取银行承兑,从力辉公司骗取备用提单的犯罪事实。

牟其中、夏宗炜被抓获后,搜查取证小组进入位于北京海淀区永定路21号南德集团总部进行搜查,获取了重要物证。同时,对南德集团职员李复耕等八人进行了询问调查,获取了大量的证人证言,印证了牟其中实施信用证诈骗的策划过程和部分具体实施行为。至此,南德集团特大信用证诈骗案件侦破圆满成功。

牟案公开审判直击

早晨7点40分,当记者来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时,大门口早已聚集了300余名国内 外新闻媒体的记者。

8时半,审判长宣布开庭,5名法警押着5个被告人从侧门进入被告席。牟其中走在最前面,这位曾经创造“六大神话”——皮革换飞机、放俄罗斯卫星、制造10亿至100亿之间的芯片、“满洲里帝国”、制造“牟氏火锅”、投资陕北50亿的“中国第一大民营企业家”,用原南德公司顾问彭定鼎的话说是个性格偏执的妄想狂、法盲、危险人物,如今身着一件浅灰色休闲西装站在被告席上。在其后一整天的审判过程中,他几进几出审判庭,或坐或站,双腿都一直习惯性地抖动。庭审开始了,公诉人对他的指控其实他应该早已十分清楚,人们看到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份不知是起诉书副本还是答辩材料不时用笔在上面勾勾画画,一副颇为认真的模样。似乎想让人看到他对自己这第三次被抓也会第三次被无罪释放充满信心的样子。因为就在前几天,羁押之中的牟其中还亲笔给他的几名亲信写信,安排他们“广泛和突出重点地”到上面去活动,而且要为他大张旗鼓地制造舆论。以至后来他在法庭上回答公诉人的询问时,他几次挖苦嘲笑公诉人“不懂商业操作”,称公诉人提出的外行问题无法回答,并嘲笑公诉人的资历。为此他不时受到法庭的警告。

庭审中,不少旁听者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澄清了此前的一个认识误区:公诉机关——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的第一被告是南德集团,涉嫌犯罪的主体首先不是牟其中,而是南德集团。

公诉书称:被告单位天津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被告人牟其中、姚红、牟臣、牟波、夏宗炜涉嫌信用证诈骗罪一案。

据了解,牟其中策划信用证诈骗始于1995年上半年。当时,天津经济开发区南德经济集团资金紧缺,身为总裁的牟其中心急如焚,多次召集会议,谋划通过信用证以不进口货物方式融资。同年6月,牟其中与前妻认识的澳大利亚X.G.L公司在中国的澳化公司经理何君接触,两人在南德集团总部商定,由何君寻找可为南德集团开立信用证的外贸公司。同年7月28日,何君告诉牟其中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可为南德集团开立信用证。8月8日,牟其中同意按何君的要求付给其2%开证手续费。同日,根据牟其中的指示,姚红起草打印了既无进出口货物内容又无进出口代理公司的由何君“协助南德集团进出口产品”的《协议》。牟其中在《协议》上签了名。

8月10日,姚红持牟其中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来到武汉。何君看过《协议》后,让姚红在《协议》上再填上进出口代理公司为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以及进出口产品等内容。姚红照办,何君最后才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此后,姚红、牟臣通过何君向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进口“货物”。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某为了本公司获取外贸代理费,竟与何君签订虚假进出口合同。

1995年9月,因开证金额增大,中行湖北省分行提出若继续开证,必须提供担保。为此,牟其中派人与交通银行贵阳分行信托投资部主任李某联系,以归还1000万元人民币欠款,支付见证额1%的见证费。1995年7月,牟其中为达到占有信用证资金的目的,同意付给东泽公司“总贷款”5%的贴现手续费。从1995年9月至1996年8月,东泽公司将骗取的香港力辉船务公司及已注销的中勉有限公司备运提单(表示货已装船),连同编造的装箱单、发票各29份通过中介银行转给中行湖北省分行。

中行收到这些“单据”后,同意承兑,东泽公司将已承兑的汇票在境外贴现后,扣除手续费,余款均按牟其中的指令转款至南德集团,中行湖北省分行最终遭受巨额损失。

公诉人据此指控:南德经济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牟其中严重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采取虚构进口货物的事实,骗取信用证,非法获取资金,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姚红、牟臣、牟波、夏宗炜直接参与信用证诈骗活动……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信用证诈骗罪。

2000年5月30日,备受媒体关注的牟其中涉嫌信用证诈骗一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因犯外汇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法庭宣判后,牟其中不服,当庭表示上诉。8月22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牟其中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终审为牟其中从神话巨富到囚徒的传奇人生划上了一个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