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川教厅办函〔 2016〕 78 号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 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为落实《四川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 展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函〔 2016〕 429 号) 部署(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 发展行动计划实施,现就高职院校贯彻落实及任务(项目)申报 等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制定执行方案 各高职院校要强化顶层设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更新发 展理念,落实创新举措,科学研制校级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执行方 案(以下简称执行方案)。执行方案要与学校和区域(行业) “十 三五”发展规划相结合,符合学校创新发展实际,切实提升学校 内涵建设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 二、任务(项目)申报要求 25 项创新发展任务和 9 个创新发展项目,是四川高等职业 教育创新发展的有效载体。各高职院校要立足学校实际,在执行 方案中择优遴选申报承接省级任务(项目),教育厅将在省级项 目中择优遴选推荐申报国家项目。学校若需承接省级任务(项 目),原则上需在“十二五”期间已有一定工作基础,且“十三五” 拟持续推进并确保 2018 年能完成建设目标。近两年基本办学条 件有红、黄牌记录,近两年发生过重大校园不稳定事件或办学违 规、不诚信行为的学校不得参与省级项目的申报;近两年有国家 或省级项目验收未通过的学校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一)关于任务 《实施方案》所列涉及院校自身的创新发展任务,各高职院 校按照教育厅相关处室(单位)的统筹安排积极申报承担。 (二)关于项目 已启动开展的“重点(骨干)专业建设”项目,承担院校要 持续推进并做好动态管理;《实施方案》所列“优质专科高等职 业院校建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 三个项目将另行发文申报; 其余项目请申报院校按要求撰写项目 申报书并进行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至少应包括建设基础、建设 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预期效果、保障措施及建设资金预 算等内容。根据项目实际和学校申报情况,个别项目可分期分批 3 进行申报。各项目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生产性实训基地( 100 个) 重点围绕基地建设与运行模式、 校企联合工学结合人才培养 机制进行探索与创新,着力加强实践教学能力、设备与资源、师 资队伍和社会服务能力的建设。 按照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 和服务社会的要求, 通过“校中厂”积极探索产品加工、技术推广、 新产品试制等多种形式的校企深度合作, 共建共享实训资源的长 效机制;做到生产与实训的有机结合,引入企业真实的工作环境、 文化氛围和管理模式,在生产产品的同时达到实训的目的,真正 实现企业进校园、工程师进课堂、 产品进实训,做到文化互融、 人员互聘、资源共享。 已经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并验收通过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将 优先考虑。 2. 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20 个) 重点围绕虚拟仿真实践教学资源、管理和共享平台、教学管 理队伍、管理体系进行建设,形成持续服务实践教学、保证优质 实践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的有机整体。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 充、能实不虚的原则,实现真实实训条件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 学功能;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 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 济的实训项目。 4 3.骨干职业教育集团( 10 个) 重点围绕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建设、资源信息共建共享、产 教融合校企合作等内容进行建设,围绕集团示范辐射能力、运行 成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等关键要素进行改革。坚持以促进就业、 服务发展为导向,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深化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机制为重点,积 极探索适合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新途径,创新集团化办学的治理 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活力和服务能力。 开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各职教集团牵头院校方可申报 该建设项目,集团成员单位原则上不得少于 20 家。 4.现代学徒制试点( 25 个) 重点围绕实现职业院校与企业双主体育人、 实现教师和师傅 双导师教学、实现员工和学生双重身份、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 教育并举等任务,扎实推进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 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 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探索校企协同 育人机制、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和标准、建 设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 建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 度,逐步推行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人才培养新 模式。 本项目以学校为单位作为试点, 同一院校原则上不超过三个 5 专业参与;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及四川省第一批、第二批 现代学徒制试点开展情况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5.技能大师工作室( 10 个) 重点围绕加强学校、 企业、 行业等多方合作, 以服务全省“双 七双五”产业发展需求为侧重,深入发掘、传承民间技艺和非物 质文化,选择技术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工种),与具有绝招绝 技的技能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携手,强化承载能力建 设和支持保障,领办(创办)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凝聚形成传 授高端技艺的有效平台。 充分发挥工作室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 传授技艺、技能攻关创新、技艺交流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 动建立和完善我省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创新成果推广和绝技绝 活代际传承机制,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效能。 6.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100 门) 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以服务教育教学为目标,以适合网 络传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受众面广量大的公共课、专业 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突出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 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教学效果与影响、团队支持与服务等 要素,建设一批内容质量优、使用效益好、师生评价高的精品在 线开放课程。积极探索创新高等教育教学方式方法,规范资源建 设与教学组织管理,完善经费与政策支持,健全学习效果的质量 监控,促进课程持续改进。建设完善共建共享和协同发展机制, 6 深入实施跨学科、跨专业、跨学校协同创新和集成创新,推进校 际课程共用、资源共享、学分互认。 7.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 50 门) 按照“面向全体、注重引导、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 践”的原则,积极从学生实际出发,注重兴趣和需要,以教授学 生创新创业知识为基础,锻炼和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关键,培养 创新创业精神为核心,重点围绕大学科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全 校性创新创业素质拓展课程两大类别板块,全面推进教法改革, 优选课程内容,特色课程设计,科学课程规划,开发课程教材, 创新教学手段,推进建设一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为拔尖创 新人才培养提供优质教学资源,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和成才。 三、任务(项目)申报方式 (一)平台填报 2016 年 11 月 8 日前(逾期视为主动放弃),各校通过“高职 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管理平台”填报本校拟承担的任务(项 目),同时上传“高职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执行方案”。平台登 录网址: www.36ve.com/jihua/index.php/site/loginS,登录账户为 学校代码,初始密码为: 12345。 (二)书面申报 请各高职院校认真制订 《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执 行方案》和填报《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申 7 报书》(附件 4~ 8)。请将执行方案和所有附件的电子文本置于 同一文件夹(以“学校全称—行动计划”命名),打包发送至指定 邮箱;纸质材料一式 3 份,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 育厅高教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2016 年 11 月 8 日。 四、专家审核评审 按照教育部“承诺预算支持的优先、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的 优先、预期成果量化程度高的优先”原则,教育厅将优先考虑具 有较好建设基础、经费支持充足合理、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预 期成果量化程度高的院校承担相关任务(项目)。 2016 年 11 月底— 12 月初, 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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