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马克思主义协会简介

日期:2018-01-27 浏览: 来源:本站

  南充职院青年马克思主义协会简介

  

  南充职院青年马克思主义协会,于2013年6月正式成立。协会以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弘扬和践行马克思主义思想为基本活动。尤其是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最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武装会员头脑,指导协会工作。

  做一名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必须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多学习、多实践、多历练、不断提高,做到政治坚定、思想成熟、品格优秀、本领出众,成为牢记党的重托,担当历史重任的一代新人。多学习就是要学习科学理论、学习文化知识、学习他人智慧,坚持不懈地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系统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过程中汲取营养、开启智慧、提升境界、完善素质。多实践就是要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讲究科学的方法,保持扎实的作风,积极投身实践,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发现规律,在实践中检验真理,真正将所知所学转变为社会和个人需要的财富,一步一个脚印地迈好人生成长的每一步。多历练就是要历练坚定的政治品格、思想品格和道德品格,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事关大局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以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为己任,把个人的前途和命运与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恪守为人道德,坚守做人操守,努力成为令人信赖的可亲可交之人。不断提高就是要虚心谦和、注重细节、认真思考、总结归纳,保持谦虚的人生态度,养成精益求精、追求细节的习惯,培养自己敏锐的观察力、正确的理解力和科学的判断力,在不断总结经验中深化理论学习,提高能力和水平。

  协会以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理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和提高大学生素质为宗旨,依照学校的有关规定适时举办一系列丰富多采的校级文化文艺活动,如:党建知识竞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演讲、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征文比赛等,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宣传贯穿于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学生活动之中,全心全意为广大大学生服务。

  

  附:青年马克思主义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协会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院团委主办,接受学院各级领导、老师及广大会员的监督,面向所有在校学生的学术型理论社团。

  第三条 协会宗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在学习宣传实践活动中坚持创新,用科学理论指导学习生活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承认本协会章程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成为会员。凡加入本协会者,需经本人申请,由协会理事会进行讨论通过,并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院团委审批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正式会员需交纳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会费二十元,发给会员证。

  第二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会章程。

  3.认真履行会员的职责,努力完成自己担负的任务,积极参与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4.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利益,自觉交纳会费。

  第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协会的有关会议以及开展的各项活动。

  2.在协会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协会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第四条 会员在协会工作中表现积极,应得到通报表扬或奖励。对优秀会员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推荐参加评优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一条 本协会将设立以下机构:

  1.会长1名。

  2.副会长1名。

  3.秘书处:秘书长1名。

  4.编辑宣传部:部长一名。

  5.外联部:部长一名。

  6.组织部:部长一名。

  7.宣传策划部:部长一名。

  第二条 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本协会的常务理事会,理事长由会长担任,副理事长由副会长担任,其余均为成员。

  第三条 机构的各个职务任期一年,届时改选。新一届协会会长、副会长以及其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上一届理事会提名后,经协会全体会员大会进行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机构各个职务的在职人员,若是不称职,或在任职期间违反了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而受到纪律处分,协会理事会有权将其罢免,并按程序要求补缺新的人选和职务任命。若在职人员要辞职,必须写辞职报告,并交给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再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院团委审批后方可辞职。

  第五条 每年协会将从新会员中选出若干名部门的助理。  

  第四章 各部门的职责

  第一条 会长

  1.主持全面工作。

  2.把握协会的发展方向。

  3.决策协会的重大事务。

  4.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

  第二条 副会长

  分管协会的其他部门工作。

  第三条 秘书处

  1.拟定协会的通知、公告。

  2.策划组织活动和会议。

  3.协调其他部门工作。

  4.制定工作计划,整理工作总结。

  5.记录协会内部的重大事件。

  6.写新闻稿件。

  第四条 组织部

  1.会员的招收工作。

  2.会员的管理工作。

  3.会员的档案管理。

  4.评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

  5.奖罚记录。

  第五条 外联部

  1.负责拉资助及与外部联系,同时为会员提供社会实践机会。

  2.积极对外联系业务,吸收企业投资的支持与赞助。

  3.对外宣传本协会,树立本协会社会形象,提高本协会知名度。

  4.积极与学院各兄弟社团、各高校相关协会和社会同行,开展项目合作和联谊活动,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5.密切关注时事动态,向本协会提供新信息。

  第六条 宣传策划部

  1.协同其他部门做好各项活动宣传工作,及时把协会的信息传达给广大同学,如海报,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公告等。

  2.策划和实施网上宣传。

  3.负责协会的形象宣传和其他日常宣传事务。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一条 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由会长代理各成员讨论布置工作。

  第二条 协会每学期提出工作计划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院团委审批,开展活动要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协调实施,整体推进。

  第三条 协会在校内外开展活动,必须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院团委批准方可进行。

  第四条 协会可以参加校外校际的各种竞赛活动,但不得从事侵害学校利益和违背协会宗旨的活动。

  第五条 协会要按期开展各项活动,并如实填写活动记录,连同其他活动材料,每学期末汇总报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社联办公室。

  第六条 未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院团委批准,协会成员无权代表或参加各类活动,任何人不得假借协会名义举办或参加违背协会宗旨的非正当活动。否则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章 财务制度

  第一条 协会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或赞助),在章程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有必要时提出申请,争取学院或主管部门拨款。

  第二条 经费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有经费开支须经协会指导教师代表和会长签字方可生效。

  第三条 协会经费由指导教师代表负责保管,每学期期末公布经费收支账目,所有经费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青年马克思主义协会

                                                                                   201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