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等法律法规,学院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系、各部门副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办、院办,为学院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

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名单:

    长:黎   明 苟国旗

副组长:高炳易 郑小红 唐峻峰

   员:刘志祥 郑金山 汪正坤 贾明辉 张继初 马春明 郭基伟

        刘海燕 蒙秀琼 罗通彪 王翠萍 王爱华 黄海平  周荣华

        汤永斌 何荣燕 赵开礼 卿仲明 李万泉     石成贵

        司霞林 唐天国 张海波 刘光清  彭爱东   王怀禹

        刘洪坤 苏登信    吴桂先 任兆林   吴贤广

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 统一组织和协调全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2. 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

3. 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部署;

4. 研究决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职责是:

1. 具体承办学院信息公开事宜;

2. 管理、协调、维护和更新学院公开的信息;

3. 统一受理、协调处理、统一答复向学院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4. 组织编制学院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5. 协调对拟公开的学院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6. 推进、监督各信息拥有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7. 组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评议;

8. 承担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委托的其他职责。

四、其他:

1. 学院各系、部门应当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积极配合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与本系、部门信息公开相关的各项工作。

2. 各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

学院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岗位责任考核内容。

3. 各系、部门须指定一名政治可靠、熟悉业务、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络员,负责与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沟通。


学院地址:南充市高坪区小龙宏发路  邮编:637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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